是否可以继续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方式缴税
发布日期:2015-07-02
问、听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为资格登记制了,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,现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的80万元,如果不去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,那是否就可以继续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方式缴税? 答:不可以。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)第四条规定,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,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;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,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,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。 如果逾期仍不办理的,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,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,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。